各有關單位: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實施細則》、《云南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決定組織開展對科學技術計劃項目中綠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的中期檢查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系統”申報并已立項通過的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綠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項目。
二、檢查內容
中期檢查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立項申報書為依據,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術指標及實施與評價指南》,重點檢查項目綠色施工方案達標和主要示范內容在建設工程中的具體實施情況,以及技術創新點和先進適用技術應用對工程“五節一環保”的影響。
三、檢查方式和流程
中期檢查采用現場評查方式。
(一)項目申報單位在項目主體工程完成后30日內,在“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系統”提出中期檢查申請,并提交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諾。
(二)成立專家組,組織對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綠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現場評查,并出具中期評查報告。
(三)專家組評查以項目單位申報的時間為依據,具體評查時間以通知為準。
四、檢查結果運用
中期評查報告作為該項目驗收的依據,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根據評查意見進行整改。
五、相關要求
(一)檢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國家、省疫情防控要求,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二)項目評查要盡量減少對工程建設施工秩序的影響,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要求進場評查。
(三)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云南省實施辦法,參與中期檢查公務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一律不得收受財物或禮金,不得違規接受超標準的接待安排。
聯系人及電話:張富春、莫飛,0871—64320643。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4月6日